现在汪场中学说教育局发通知:要求每个学校,每个年级,每个师生都要去皂市搞户外活动,一共四天,要求每个学生交530元。请问教育局真的发函了吗?搞户外活动就一定要去皂市哪么远吗,还要四天。收费530,这不是变相增加贫困学生的负担吗?说是自愿,但老师在班里,家长群里变相施压,直接要求全部参加。因此我想问问:
1,教育局真有此类函件吗?学校此举与教育局原函件意义是否相悖,是否有借机敛财之嫌?
2,学生出钱,老师出钱吗?
3,这四天时间,学校原本收了生活费的,去参加的学生又交了钱,是不是重复收费?会退吗?
4,不参加的学生怎么办,放假吗?
5,各科老师都要求学生去学校旁边一个书店买资料,并且在班上宣布会在上面布置作业。一个学期几次,一本资料几十元,这正常吗?
强烈要求教育局尽快给予调查答复!
网友“正大光明”:
您好!
收到您关于汪场中学收取学生每人530元开展户外活动的留言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基教科、后勤办、审计科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有此类函件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天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鼓励学生动手实践,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活动,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经查,汪场中学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有57名学生没有报名参加,未发现强迫参加的情况。
二、关于学生出钱,老师是否出钱的问题。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经前期论证、硬件准备、实地考察,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皂市镇“天门市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营地”开展综合劳动教育实践活动。2021年10月1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天门日报上刊登《关于开展新时代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收费公示公告》,公示了“五天四夜”综合实践活动费用为600元(保险费及交通费另外收取)。本次综合实践活动为“四天三夜”,每天120元,四天费用480元,10元意外伤害保险,40元交通费,共计530元。参加本次活动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免收活动费用,只需交10元意外伤害保险和40元交通费。
本次活动汪场中学只组织七、八年级学生参加,不要求教师参加。
三、关于是否重复收费的问题。4月16日(星期六)学生返校后,学校将向参加此次活动的学生家长退还50元生活费。
四、关于其他学生安排的问题。其他学生不放假,由教师在学校组织教学、文体活动及劳动教育。
五、关于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问题。工作人员通过翻看学生的书包、查看教师办公室、与教师代表及部分学生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查,未发现除“一教一辅”之外的资料,也未发现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情况。
市教育局要求汪场中心学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力度,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同时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和“双减”政策,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