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6年在走马岭买的地基,是合规合法的,地基用石头围好了的,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根据市里统一规划我并没有在地基上建房屋。拆迁以来,我拿着发票去登过记,当时说会联系我们,结果一直没人联系,去过两次,都说等候处理,现在看到网上报道北湖都已经竣工验收了,我的地基依旧没有任何人联系补偿是什么情况呢?什么时候补偿?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什么时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