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老赖是麻洋镇人,姓名刘某,男,44岁,之前在天门新城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我任职项目经理,在此期间签下公司两家农商银行的装修合同,后来装修完工时老板刘芬携款跑路,欠我们37万就这么跑了,这里面还有工人们的工钱和欠别人的材料钱啊!他是跑了,可我们怎么办啊?我们不能跑啊!我们还得挣钱还给别人啊!他把我们坑惨了,他跑路之前做好了一切恶意转移资产和离婚的准备,当我和工人找去他老家的房子时,他爸爸出来阻拦说是房子不是刘某的,是他家亲戚的,可当时这个私房装修的时候是刘某叫我装的,当时他说是自己的房子,现在人跑了,房子也说不是他的了,还有,他和他老婆离婚了,跑路之前都还好好的,请问这是否是恶意转移财产个假离婚呢?种种迹象表明刘某就是做好跑路的准备了,才有的这些谋划,可是法院不去查,还说叫我们自己去找证据,真的是太可笑了,你叫我们老百姓上哪去查呢?去哪收集证据呢?我们钱没拿回来一分还打官司花了好几千,我们该怎么办啊?这个案子拖了好多年了也没人管,我们到现在为了还债,还租的房子在住,请求政府部门帮忙解决一下行吗?
网友:张卫峰
你好,你在市委书记专属板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我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在天门市竟陵元春街(罗马商城五号楼北)的房产,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可及时向我院提供,我院将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我院也将继续寻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其行踪,尽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