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通过人才引进来天门工作的一名研究生,目前在天门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天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我的丈夫是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名公务员,因长期异地,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和困难。我记得对于人才引进人员,有通过调动或者推荐工作解决配偶工作的一项好政策,不知现在是否还适用?如果可以调动的话,具体程序是什么样的呢?烦请领导抽空答复,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