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卢市镇汪台村3组11号户主(何某寿)与其邻居因一笔田地补偿款存在纠纷,2022年1月份已经反应到村委,村委当场答应待事件划分明确后,下划田地补偿款。
而在2022年春节过后, 村委罔顾当事人诉求, 直接下放全额补偿款给另一方。
经过:
卢市镇汪台村3组11号农业户4口人, 其邻居农业户3口人, 因为邻居关系,2家人的农村责任田也分在一起。后因何双寿一家临时居住上海,应邻居要求把田给邻居种。在此期间,邻居在未知会3组11号户主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 把责任田全部上在自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2021年因为修路的问题需要占用农田,政府有一笔补偿款, 邻居要求把这笔钱占为己有。 3组11号户主(何某寿)2022年一月份已经提交了诉求要求弄清田地划分问题再下放补偿款, 村委也已经答应。 但是2022年春节过后, 据悉这笔补偿款已经下发给其邻居。
现有不合理地方如下:
存在2家户主, 村委以及邻居在无任何一方知会3组11号户主的情况下, 把所有的田地上在一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3组11号户主要求弄清楚责任田划分之后再下放款项的合理要求下, 村委仍然本着不澄清,不说明的态度, 把款项下放给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