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陵街道办回复的关于学府名居4号楼两侧架空层规划为物业用房,您的回复依据何来?备案的规划图纸及规划局明确指示及回复,架空层不计容属于业主公共区域,物业用房在6号楼商铺处,详见以下图示。另外,您回复的居住者已于2020年4月22日的搬出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你有到现场调查了解吗?居住者至今仍居住在里面,而且规划局的同志明确回复,居住者拒不搬迁,需由你们街道办事处进行执法。您的回复如此罔顾事实,难道是有什么猫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