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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市镇太平村道路维修新建问题
太平村修路问题
太平村修路问题

我方于2020年11月应熊某要求去给拖市镇太平村修路,后于同年十一月左右完工,对方答应年底给我们结算,但后来一直以政府未拨款为由,一直未支付我方施工队伍的工钱及材料款,至今为止还差我方工钱及材料款一百一十八万元,后经过我方多方打听得知政府一直没有过这个项目,未立项也未进行过招投标,所以政府不可能有钱来支付一个款项。现在我们请求政府为我们做主帮我们追回这笔款项,因为这是我们全体工人的血汗钱。

2022-1-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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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8年10月原太平村与原同宜村进行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合并后称为太平村,你所反映的修路属于太平村(原同宜村道路)。该村位于我镇西北角,基础条件较差。2019年11月,湖北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刘某兵主动找到太平村负责人,提出可以为太平村进行通村公路建设,因当时太平村道路建设并未获得市交通部门的建设指标,刘某兵也知晓此事,其表示只要村里能动员农户捐资修路,其愿意为村里修路,后双方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了道路建设合同,约定建设道路5.5km,建设资金256.8万元,具体以实际验收为准,开工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工程启动后,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工程建设被迫暂停,村里将收取的群众集资修路款交给刘某兵的同时,也在催促刘某兵抓紧复工。后刘某兵介绍熊某元到太平村与村干部对接,将剩余工程全部转给熊某元建设。2020年10月23日,熊某元以湖北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太平村签订2份道路建设合同,共涉及5个小组、5.6km道路,开工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在签订合同时,刘某兵、熊某元均知晓该村道路并未获得市交通部门的建设指标。
太平村履行了合同的约定,熊某元分三批从太平村领取了群众捐资28.96万元(2020年12月31日领9.9万元、2021年6月17日领1.36万元、7月21日领17.7万元)。刘某兵分四批领取了50.8万元(2019年12月6日领18万、11日领12.8万、26日领10万,2020年1月8日领10万)。
  关于你所反映的熊某元未支付你方工钱及材料款的相关事宜,建议你提供相关依据和明细,我镇将尽力协助你争取相关权利。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拖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日
江剑 2022-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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