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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税务局乱收费
留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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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断收到税务局通知(短信与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到税务局大厅续交增值服务费,而且要带公章金税盘,在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对面税务大楼1005办公室交费,有位王姓工作人员告知要交300元,问交的这个是什么费用,其没有正面回答,表达的意思就是我公司没有交税,用金税盘开票就要交钱,不交就不能用,有问题也不要来找他们服务(本公司自领金税盘一直有专业会计处理,没有来找他们服务过,收到催交费用的短信和电话就算是与这个部门的联系),该工作人员态度傲慢,言语嚣张,担心后期金税盘不能正常开票,又是在税务局交钱,于是就交了300元钱,没有任何单据,当时心里就疑惑了。其间看到别的纳税人来交费,大部分和我一样交的是300,也有交280的。我后来询问了我朋友公司,说也是同样收到通知,他以前交过280,交过268,还交过300,相信这种收费不仅仅涉及到我公司一家,心中的迷团真是越来越大了,请问天门市税务局:如果是税务局统一收费为何同是金税盘交的金额却不相同?这种收费是不是乱收费?如果是乱收费税务局为何会堂而皇之的设立这样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态度还能如此恶劣?如果是乱收费是不是应该退费?如果是乱收费我们纳税人以后要如何识别?有人通知你到税务局交费你敢不来交吗?税务局是否有义务明确告知我们纳税人要不要交这类费用?疫情以来生意难做,国家对小公司都免税了,但在这大好政策下个人觉得被乱收费了,希望天门市税务局能给广大纳税人一个合理的解释!!!

2021-11-1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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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声机”: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续交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服务费问题投诉后,我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5〕118号)文件规定,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有关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经查,您所反映问题的涉事单位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是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资格的维护服务单位。根据税总发〔2015〕11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或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生产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具备服务资格的维护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进行服务。服务单位对航天信息或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生产的专用设备均可以进行维护服务。”
    2.纳税人购买的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服务费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且全额抵减应纳税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30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金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200元降为160元; 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100元降为6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套/年维持不变,对使用两套及以上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税控系统产品购买和技术维护服务费用抵减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产品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及时全额抵减。
    3.航天信息提供增值服务应凭用户自愿,是自行开展的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年,完全属于该公司行为。一是该服务为云服务模式,客户将开票专用设备托管在航信专用机柜,并提供7*24小时线上维护;同时为客户提供网页端和手机端电子发票开具方案、网页端纸质发票开具。二是本着用户自愿原则,并与每一名用户签订了托管合同,如果用户不需要使用航信公司这项增值托管服务的,航信公司会及时给用户办理退款手续。三是用户按年一次性缴费后,航信公司会给用户进行发票开具,开具的发票为电子发票,以加用户微信推送电子版文件或现场帮用户用A4纸打印的方式交付用户。
    4.针对您所反映的航天信息在服务态度、办理流程和沟通解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约谈其在天门地区相关负责人,要求对当事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且举一反三、严肃整改。
    5.为了解决航天信息借用税务办公场所容易产生冒用税务部门名义开展业务的问题,我局要求其于一周内搬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告知服务对象地址变更事宜,妥善、细致做好服务。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夏蔚平 2021-11-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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