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天门520”:
您好!
通过您留下的联系方式得知您是市老干局干部,市老干局于2012年06月06日核定全年医保费。
按照工作要求,市地税局负责医保费的征收,市医保局负责医保费的使用管理。由于市地税局和市医保局、银行的三方联网工作还在建立中,所以医保费从缴纳后到个人账户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贵单位缴费日期在市医保局结账日期之后,市医保局医保结账日期为每月25号到次月5号。按结算规定,当月医保费结算时期为每月25号之后,所以该月缴纳收医保费将在下个月解缴国库。缴费和到达国库存在时间差属正常现象。
2012年7月28日老干局已缴医保费划解国库,地税局将电子数据和票据于8月6日传递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在8月10日之前已分配此次传递票据,不存在到账过慢的问题
咨询电话:0728-5231655
市人社局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