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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燃放鞭炮扰民,希望公安局能管一下
天门二哥
天门二哥
    现在城区涉及店面开业、婚丧嫁娶,总是不忘记放鞭这一陋习,非常污染环境,也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夏天高温也容易引起火灾。有时候一放半天,雷声震天,想要取证很简单,但就是没得人来问一下,很是气人,希望有关部门能切实尽职,好好管一下,谢谢。
2012-7-2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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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天门二哥”网友:
    您好!
    您在网上的《城区燃放鞭炮扰民,希望公安局管一下》的来信我们看到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一定按照您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切实把城区限鞭工作做好做实。
    竟陵城区禁鞭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竟陵城区实行全面禁鞭,即一年365天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第二阶段:是在禁鞭令颁布三年后,市政府做出了“禁改限”的决定,即竟陵城区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为禁鞭时间。第三阶段:2011年下半年,市政府提出在竟陵城区主次干道禁鞭,主干道即六纵三横,六纵就是东湖路、鸿渐路、闸北路(闸南路)、西寺路、西湖路、状元路;三横就是钟惺大道、人民大道、陆羽大道,而次干道即连接主干道的街、路、巷。
    市政府关于在城区主次干道禁鞭的决定做出后,市公安局非常重视,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在内部各警种中进行了明确分工,市局治安支队和竟陵派出所民警还深入各社区,召开居民座谈会进行宣讲,帮助人们明确市政府关于在城区主次干道禁鞭的决定,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
    您反映有的店面开业、婚丧嫁娶燃放鞭炮,大多数应该在主次干道之中,即在禁鞭的范围之内,希望您再发现类似情况后,及时拨打110报警,市局指挥中心会根据公安局内部分工指定人员接处警,对燃放鞭炮者依法予以处罚。
    再次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6日
2012-7-27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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