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身上起红疹,2021年6月27日18时37分到天门市中医院儿科进行就诊,医生诊断为记性荨麻疹伴感染。根据医生处方我们在中医院缴费并拿药,其中包括一瓶“西替利嗪滴剂”(生产批号为:6171650)。8月17日,偶然发现此药品生产日期为2017-08有效期至2020-07,应为过期药品。
6月27日取药后,我按医嘱督促小孩用药。7月4日红疹复发,遂往市一医就诊,由市一医儿科与皮肤科医生会诊,因市一医医生开具药品与市中医院一致且有剩余,所以未在一医开药,只按医嘱改变用量。
小孩服药后多次说过头晕等症状,到7月中旬开始小孩偶有咳嗽但均未引起大人重视,7月底咳嗽症状加重,7月25日在市一医确诊为支气管肺炎,无明显诱因,8月1日出院。
此过期药品会对小孩身体造成哪些损害,损害程度有多大?
望贵局查实后督促中医院予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