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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强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管理。安全隐患太大了。
take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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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不知哪里飘来一个孔明灯,点燃了我家的阳台上的杂物,还好发现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孔明灯的用纸应该是阻燃纸,但是掉到我家的那个却是纸在燃烧,说明市面上有不合格的产品。而且现在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对孔明灯的管理条例,比如禁止在城区燃放,只允许在特定假日集中燃放等等。
    这个习俗的安全隐患太大了,比鞭炮更甚,希望有关部门对其加强管理,给民众一个安全的环境。
2012-6-1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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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akeout”:
    你好!我局接到你反映的应加强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管理的问题后,立即责成消防大队对其加强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解决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问题,消除由此带来的火灾隐患,我局消防大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孔明灯的问题,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推动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并没收产品;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禁止燃放“孔明灯”;公安机关对违规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在《规定》出台前,消防大队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醒市民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倡议不生产、不销售、不燃放“孔明灯”;另一方面在孔明灯集中燃放区域、燃放时段,实行现场执勤、巡逻执勤,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处理突发火灾事故。 
    再次感谢网友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关注。
                                    天门市公安局
                                    2012年6月19日
2012-6-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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