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街的业主,“小黄鱼”夜店将工作台设置在大门口,肆意排放油烟,致使附近住户门窗不能开,人们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环境造成污染。“小黄鱼”夜店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更有甚者———将油烟直接通过大门往外排和往二楼排放到后面的空中花园。这绝对是法规所不能容许的!!
希望相关管理部门管管,还老百姓一个清新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