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政务局办理业务,完全不顾老百姓接受程度,过度电子化,如在办理业务时,必须在网上进行申请,而且上传营业执照时扫描的营业执照都不可以,必须要求什么电子营业营业执照,还在下载APP进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根本不管许多申请人对电脑、手机操作不熟练,甚至许多人还是使用老人机,导致办事必须请人进行申请,申请资料一而再,再而上的被退回来,严重影响办事效率。请问: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可能通过纸质件、电子件进行申请,而现在过度追求电子化,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件不受理,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局发的营业执照是不是真实有效的,为什么纸质的不行,非要用电子的为难办事群众?
所谓一网通办,联办,打着方便老百姓办事的名义,但实际上是给老百姓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麻烦,为民便民的初衷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