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麻洋镇十屋村七组)搞不明白,我隔壁(罗某牛)2019年底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在屋后做了猪舍,又在没有申报养殖的情况下养了五六十头猪。我一再申请镇领导调解关于扰民和环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还挨了一顿批评。猪尿直接暴露在外而且长期不处理算合格吗?在村住宅屋后能建猪舍(他屋后也是登记在册的的别人的良田),是不是代表在住宅屋前也可以做猪舍或车库或别的房屋?这样下去是改善农村环境吗?我很纳闷,我守护一个公民的基本权益,怎么就成了给政府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