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岭村(现北港湖村)的部分农田2019年初被村集体流转,直到2020年8月还有好多农户没有收到流转土地的钱,甚至部分农户在生病住院多次找村书记才给了一点,我们去问承包经营者,人家说是先交钱给杨岭村委会了才承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多人敢怒不敢言。请问我们可以选择不流转吗?中央的政策是不是说我们自己可以做选择?村委会像是一个包工头一样的角色是不是合法?请镇领导核实处理,祈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