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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贫困补助多次被拒
彭爱民
彭爱民

我是一名乳腺癌晚期患者3+(三阳),乳腺癌中复发率最高花钱最多的分型(化疗,放疗,双靶向,内分泌)。我家无车无房,老公腰间盘突出,女儿轻度抑郁症,(去年四月开始做点小生意,钱被我治病用完了,货都是找人赊账)儿子每年入不敷出。去年至今已经花费二十多万,我现在每个月药费报销后都要花费一万来块,省里花费贵两倍,我只能选择在本市医院治疗,就这样全家都人都供不了我一个病人。去年至今我多次向村里申请贫困补助被拒绝,说我家不够条件,说现在政府要取消贫困户(村支书给我办了一个低收入)。我真的很困惑,有的家庭还不需要医治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或户能有精准扶贫,乳腺癌患者都被列入残疾人类型,我的很多病友也是在她们村里申请了贫困户,为什么我们麻洋镇十屋村不行?市政府明年真的取消低保贫困户吗?

迫切希望得到帮助

2020-8-1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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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彭爱民”:
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后,麻洋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与您取得联系,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您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家庭基本情况
配偶罗小仿,男,身份证号429006197008112776;彭爱民,女,身份证号429006197103262721;儿子罗恒恒,男,身份证号422428199502142711;女儿罗梦丽,女,身份证号429006199310162749。家中罗小仿、罗恒恒、罗梦丽等3人具有劳动能力,罗小仿在贵州打工、罗恒恒在广州打工。
二、反映的相关问题调查了解情况
经大数据查询,显示您的家中拥有牌照为鄂AR09B2的车辆(于2019年下半年办理过户手续),在武汉市黄陂区注册罗小仿小吃店。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测算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七进八不进”规定,您的家庭条件不符合规定,不能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关于您反映“政府取消低保贫困户”的问题。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脱贫之后,我们仍然坚持“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关于您反映“个人治病开支较大需要救助”的问题。根据系统显示,您已享受到了社会救助“低收入”、农村居民“防贫保”、医保中心“医保救助”等三项救助措施,并非您所描述的“申请贫困救助多次被拒”。2019年度,您分别在3月4日、3月25日、4月17日、5月13日、5月18日、6月12日,连续6次共申请了医保中心医保救助1.2万元,达到了年度内可申报的最高额度。2019年11月,镇民政办为您办理了社会救助“低收入”,按政策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同时办理了农村居民“防贫保”,根据合规报销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按比例落实政策补贴,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25864元,补贴金额13404.8元已经打往了您的申报银行卡中。
三、后续处理情况
鉴于该家庭彭爱民患有癌症,我们将持续关注其家庭生活情况,加大与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的信息互通机制,将贫困监测预警、民政救助等制度结合起来,确保不发生致贫现象。
特此回复。
麻洋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周超 2020-8-2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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