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到邮政银行西湖苑营业点,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想要注销这张卡,居然被告知不能注销,也不能销户。
网点的工作人员告知原因:这张卡以前是代发工资卡,集体签过什么合约,这样的账户不能注销。
我就是不明白:就算是集体签约账户,也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啊,那这张卡到底属于谁?我本人居然不能注销?
贵行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