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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盛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被制止
2009-01-13 金钊
本报讯(记者金钊)前不久,城市花园一名业主提出质疑:天门源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另外收取水电公摊费是否违规?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再次收取水电公摊费属违规行为(本报2008年12月23日曾报道)。7日,市物价局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停止收取水电公摊费。
据了解,市物价局经走访城市花园业主,对天门源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已责成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做好协调工作,停止收取水电公摊费。
该物业管理公司表示,由于小区规模过小,管理无法得到规模型覆盖,不少购买了单元但还没入住的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等多方面原因,导致该小区管理经费欠缺,额外收取了水电公摊费也只是让物业管理公司保本微利。目前,物业公司将所收费用与开支向业主进行了公示。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要另行收取水电公摊费,必须先报告市物价局,经核实、审批后才能收取。
2年过去了,水电公摊费还是照收。物价局真是不作为,望督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