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叫罗文,住开发区侯口居委会3组,2008年12月应征入伍,2010年12月退伍。入伍前,因为政府征地,让我们转为非农业户口,我和我父亲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2008年8月份左右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具体手续由村干部龚文斌办理,派出所有记载),入伍时是按照非农业户口的兵源走的,居委会书记、连长和开发区武装部杨部长、朱部长以及市武装部何部长都非常清楚,而且派出所的政审表也非常明确是非农业户口。可是,当我退伍回来时,民政局的同志要我去市武装部领安置表,武装部却说我是农村户口,我怎么也搞不明白,是谁在中间做了手脚还是工作失误把我的户口弄错了。我去找居委会干部,他们让我去找开发区武装部,我去找开发区武装部,要么见不到人,要么电话打不通。而且朱部长非常肯定地说,开发区没有一个非农业户口走农村兵的。
这件事涉及到我本人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我国的兵役政策,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加上我弟弟正在部队服役,我的战友告诉我说,您是父母官,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