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门市多宝镇石鼓新村村民(原为丹江口移民),2010年因南水北调移民,落户天门,搬进了统一了规划的住房,房子靠路边,有很大一片空地,之前一直说要规划,但至今仍未规划。因家里需要,父母就在靠着房子建了一个小车库(不影响交通),建的时候村里也未提出意见。近日,接到父母及多人反馈说,说路边个人建筑占用土地,有碍规划,要额外征收费用,并承诺收费后可使用30年。目前,强制要求收费,对此,比较困惑,想咨询一下此行为: 是否合理?是否有文件依据?如合理,具体是如何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