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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慢性病医保
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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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十多年前肝硬化病在市一医住院半月,因病情恶化又转到武汉协和医院住院一个多月,才保性命,这些年常看门诊,没住院,且以前的住院病历也找不到了。

      现在听说办慢保证要住院病历,我找不到住院病历,怎么办理?


      本人是农村户口,每年都交了新农合费,现在市一医的医生给我开了病情诊断证明(肝硬化失代偿期),市一医的管理科也盖了公章,也有现在的B超等检查单。凭这能办理慢保证吗?

2019-10-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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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城: 
        您好!根据《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天政规【2017】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居民申报特殊慢性病,须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的住院病历(超过三年需提供近期检查报告等依据)、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申报,上报资料经专家审定合格并公示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按此政策,您需要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和近期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如果您上报资料不充分,可能会影响专家对您病情客观的判断。
        按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住院病历档案保存至少应在15年以上,所以您可以持身份证到曾经住院医院病案管理室申请复印病历,然后持病历复印件及近期的B超检查等资料到所在乡镇医保经办窗口申报即可。今年申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31日。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0728-5231655
李碧 2019-10-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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