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端午节期间在卢市镇中心大酒店吃了几天酒席,6月10日中午开席后为在座的家人们每人倒了一杯酒店摆放的椰子汁,酒席快吃完了才发现椰子汁竟然日期是2018年6月8日,然而保质期只有九个月,已经过期了三个月,拿着瓶子去问酒店前台,酒店女前台态度恶劣,回复都是近期到货的,不可能过期,后期看清楚日期后狡辩说这么点小事还要追究,认为我在胡搅蛮缠,我要求老板出来给说法,不予理会,后期老板出面推诿责任说不是自己经手,一而再再而三推卸责任,这样来说,不是酒店责任,难道是消费者的责任,酒席吃了四天,每天都是四十桌左右,酒店直接摆放过期饮料欺骗无知消费者,还说就算去投诉相关部门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不知道是谁给的这么大权力,让过期饮料在市场进行流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还有现在乡镇很多流动诈骗人员向老人销售三无产品,自己家里老人也被骗了几万,据悉其相关流动人员长期在此中心大酒店暂住以及开展诈骗活动,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