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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八期地下停车位出售,小区地面停车费,小区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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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八期天价停车费。按停车过夜收费20元/晚,年租3600元/年,半年2400元/半年,月租450元/月,这样定价根据什么文件还是开发商擅自定价,天门东湖国际同样高层小区每年停车费才四五百,据了解天门小区年停车费均在4百到6百之间,天门新城八期作出如此之高定价,物价局是否前期介入允许开发商这样定价。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存在迫使业主购买天价地下停车位8-10万/位。

放眼武汉乃至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也没如此天价停车费,请物价局作出令业主满意的答复。

2,天门新城(一、二、三期)所有物业共性问题——地面停车位收费。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为地面停车位是业主共同公摊费用的。开发商应无权向业主收取地面停车费,对外来车辆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物业应将原收取的停车费退还给业主并停止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开发商物业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

3,对于同一开发商天门新城两个小区不同停车收费标准,作出何解释。开发商存在恶意抬高物价破坏市场环境。

4,小区内公共收益。利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在小区内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小区的楼道广告、电梯广告等是否向商家收取费用,造成的视觉污染严重影响业主生活质量。小区存在将原属于业主的收益占为己有。

新城八期停车费收费标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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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0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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