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城管局的各位领导以及工作人员的及时处理我上次所反映的情况,该摊贩已经多日没有出现摆摊,但该摊贩于12月9日晚六点又开始在蓝宝小区门口进行贩卖,对于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应予以处罚,但是具体工作还是由城管部门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