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堤坝安全管理需要,将多宝镇堤坝管理站下鱼塘进行填埋,产生耕地由原鱼塘承包人均分,后又在耕地上修建小型截渗沟工程。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队对占用耕地进行测量,划定征收面积。请问该处工程占用耕地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款吗?若需支付,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未能支付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