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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阶段创业补贴政策
阿文
阿文

请问现阶段针对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针对虾稻补贴是否有其它政策?谢谢

2018-10-1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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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阿文”: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大学生创业补贴和虾稻补贴两个政策,具体答复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1.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可申报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补贴对象主要是指在读期间或毕业5年以内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享受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毕业年度的持学校证明)、营业执照、照片1张到创业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申请,填写《创业扶持补助申领表》;乡镇人社中心初审盖章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待人社局审批后发放至个人银行卡帐户。     
    2.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房租水电补贴。我市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奖补试行办法的通知》对创业基地给予20万的奖补,对青年及大学生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1元/天•平方米的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本人及家庭成员无商业信贷;无不良记录和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贷款额度为10—50万元。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向经营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市就业局窗口报名。   
    咨询电话:0728-5335686  
    (二)虾稻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民增加收入,我市把发展小龙虾产业作为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对2018年实施虾稻共作模式的有关对象予以奖补,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2018年虾稻共作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44号)。
    2018年的虾稻共作奖补对象实施的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2018年新开挖建设,面积连片20亩以上、且田间工程没有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田间工程建设符合施工设计标准;全市范围内实施虾稻共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为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面积连片2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奖补200元;第二类为面积连片100—500亩(不含500亩),每亩奖补300元;第三类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王科军 2018-10-1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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