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港镇狮子桥村三组村民,我的母亲于2014年10月12日在张港景峰大道被同村村民丁道军醉驾无牌无证豪爵摩托车当场撞死,后经交警判责,对方全部责任。后又经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同时赔偿19万8千多元民事责任。对方当时拿19600元安葬费后,不理不问,之后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如今四年过去了,法院一直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