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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低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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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低保问题

我关注到得到帮助的人,每家的人数不一样,同时所得到的金额补助也不一样。

如果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平均的数额也不一样。

比如张家,4口人受补助,最后得到的是800元,平均每人200

但是王家,2口人,得到补助,只有160,分到每个人就是80

我想这个标准怎么不一样啊,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政府部门有无相关的文件?

补助金额又是咋确定的?

同时,我注意到,比如赵家,4口人补助,最后得到的400,平均每人100

和张家相比,人也一样多,钱也不同,这究竟是怎么弄得?

对于农村低保补助,有最低的补助额度(就是平均每个人最低可以拿到多少)吗?

第2个问题

低保补助,是可以补助低保户家里的某几个人吗?

比如李家,4口人,一个爷爷,父母二人,一个孩子,孩子读书,父亲打工是主要收入来源,母亲和爷爷 是卧病在床没有劳动能力。这样补助的时候只算补助3个人(因为父亲有劳动能力),还是算全家呢?(前提是他们家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

对于类似的情况你们民政是怎么解决处理的?


2018-9-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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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叫我的:
  您好!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认定低保的基本条件。我市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为4200元/人/年,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批准获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市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所以补差标准就不一样。
  对获得农村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市民政部门按不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其中,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仍在上学的未成年人、一户中的多个(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人和上年度经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较大,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重病患者加大救助力度,适当提高重点救助标准。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具备上述多种困难情况的,只享受其中补助标准最高的一种。对重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并随低保标准的调整,动态调整提高重点救助金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全额发放低保金。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咨询0728-5227499。
  天门市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
蒋发银 2018-9-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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