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体育馆游泳馆,水浑浊到无法下水,一群顾客在没下水的前提下要求退票退款,被前台拒绝。后要求前台给负责人打电话协商换水,前台以“要打你们打”拒绝。与负责人联系上后,负责人态度极其恶劣,称“水脏不脏关我什么事”。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服务!据前台称,游泳馆是与文体局签的合同,请问合同里有没有规定多久换一次水。游泳馆经营到顾客怨声载道,你们的主体责任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