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天门一群普通的足球爱好者,关于我市足球运动场地的一个问题想在此反映一下。
5月13日,天门717联队与实验高中足球队在体育中心大足球场内举行一场友谊交流比赛。途中遭到两位自称是爱奇体育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干涉与阻挠,声称场地是由体育局交给他们承包,要收取费用,否则不允许在内举行任何体育赛事与活动。
因此,有几点疑问提出,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
一:关于大足球场所有权的问题。谁投资,谁经营,无可厚非。东侧的小足球场,由爱奇俱乐部所建,进行封闭管理,这几年来,大家都是按标准缴纳了费用才进场踢球,并无异议。但是据了解,大足球场是由国家拔款建设,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质场所。体育局是根据什么条例或者规定,将其承包给私人经营,进行营利。符不符合法规?爱奇俱乐部利用国有资源,经营所得的利润,有没有上交体育局。如果上交了,体育局有没有拿来用在体育运动方面。如果没有上交,那么经营所得利润到哪里去了?其次,对于这种公益开放性质场所的保养维护,国家是有专门经费与拔款的。场地的维护问题,并不能成为将其租与私人营利的合理理由。
二:关于天门足球运动水平的问题。诚然,与省内一些地级市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体育运动成绩固然重要,但重在参与的精神才是本质。中国国家足球队屡败屡战,巴西队0:7惨败德国……这并不能影响人们对他们的支持和对足球运动的喜爱。当索马里派出唯一的一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人们没有嘲笑他的名次,而是被他坚持到最后的体育精神所感动。
对于我们这些天门的足球爱好者来说,我们只想要有一块能自由自在踢球的场地。哪怕出钱,我们也愿意,只是希望合理合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就体育馆足球场的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