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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明珠物业公司为逃税长期不开正规发票
天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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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入住天城明珠小区已好几年了,每年要交一千几的物业费,可物业公司只给 我开了有它们公司公章的收据,这不是明目张胆的 做违法的事情吗?这几年下来,物业公司应该逃了不少税,请贵单位严查,补缴以前的应缴税款,不能让这个无法无天的物业公司逍遥法外!另外,小区物业又在没有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对把车停在小区过夜的业主,一天收取十元,开出来的又是它们自制的收据(如下图)图片.png,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2018-5-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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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城业主”:
    你好!
    对你反映的天城明珠物业公司(天门市康馨物业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开具自制收据情况,我局派专人作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天门市康馨物业有限公司为营改增单位登记小规模纳税人,通过检查该纳税人账务凭证和电子底账系统及调查走访部分业主,确认该纳税人除收取天城明珠置业空置房物业费开具增值税发票外,其他对象物业费收取均开具自制收据。停车费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收取,开具自制收据。
    二、处理情况
    1、针对该纳税人收取物业费和停车费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我局对该纳税人进行了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责令其领取增值税发票,换取已开具的自制收据,对与申报销售额形成的差额及时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及相应滞纳金。
    2、针对该纳税人收取物业费和停车费未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谢谢你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李国栋 2018-5-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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