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古木逢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多宝镇政府工作的关心。
根据《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我镇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村级年初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公益事业项目,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凡经市农民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的村级一事一议项目,都应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我镇2017年起将《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简称农经收据)由手工票更换为电脑票,该电脑票不再发放到村,由镇财政所统一填开。村干部收款后再到财政所开具农经收据电脑票,这样收钱和开票就有了一个时间差,造成钱收了票还没有开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做到交钱开票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