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门凯迪水务有限公司以相关法律规定,水表已超过5年使用期限需要更换新的水表为由,不管水表行度多少、合不合格,实行强制每户更换,每更换一户水表收费70元整。”请问水表到了5年期,再经检定合格的是否也一定要强制轮换?而轮换的是否一定要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水表?
个人查阅:《物权法》规定自来水公司对水表享受使用权和处理权。水表是自来水公司为了履行供水合同而需提供必要的计量器具,安装水表是售水活动的先决条件,水表应由售水者提供、安装、维护。
试问天门凯迪水务有限公司强制换表收取用户费用合不合理?
个人认为:自来水公司更换水表收取换表费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
请相关部门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