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河镇姚岭村一组村民陈三一的儿子陈利华,我代我父亲反映我村承包地确权不公一事。
事情缘由:2002年,姚岭村二轮承包大动田时,我家5口人,人平1.05亩,共分得承包地5.26亩;2005年二轮承包调整时,我家也是5口人,人平1.05亩,承包面积5.26亩。这5.26亩承包地于2013年流转给华丰合作社,实测面积8.17亩。2015年华丰合作社新建社区,在姚岭一组进行征地。除去征地面积外,剩余的农田理应按照各户承包地比例重新分配。而村组在重新分配承包地时,严重违反“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国家政策,选择以2004年人口为基准进行分配。2004年,我家年初4口人,年底是5口人(我婆婆于2002年冬过世,我家从5口人变成了4口人,2004年冬我弟弟结婚,家庭人口从4人又变成了5人)。本应按流转地面积重新分配6.33亩,实际只有5.06亩(按照4口人计算的面积),少了1.27亩。相比之下,同村组陈某中人不在家10多年,女儿在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已经考学毕业包分配了,家庭两人属于五保户,在流转华丰时没有户头,人口更没有流转1分地,且两人于2013相继去世,而在2015年重新分配时他家分到了2.53亩。2016年的救灾米也分到2个人的。2015年重新分地时,组里还预留了10.16亩的机动地….时至今日,我家流转给华丰合作社的承包地,2015、2016两年的流转费用也没有支付给我家。我父亲曾多次向镇、村反映这一情况,要求合理解决。村组干部却公然威胁、殴打我父亲;镇政府既没有派人到村里去核实情况,也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在此请求:
1.派人公开调查姚岭村一组土地确权事宜,还民公道,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
2.华丰合作社按照我家实际流转土地面积支付各年度流转费用。
3.村组干部为公然威胁、殴打我父亲一事向我父亲当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