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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河镇姚岭村一组承包地分配不公的情况反映
陈利华
陈利华

我是石家河镇姚岭村一组村民陈三一的儿子陈利华,我代我父亲反映我村承包地确权不公一事。

事情缘由:2002年,姚岭村二轮承包大动田时,我家5口人,人平1.05亩,共分得承包地5.26亩;2005年二轮承包调整时,我家也是5口人,人平1.05亩,承包面积5.26亩。这5.26亩承包地于2013年流转给华丰合作社,实测面积8.17亩。2015年华丰合作社新建社区,在姚岭一组进行征地。除去征地面积外,剩余的农田理应按照各户承包地比例重新分配。而村组在重新分配承包地时,严重违反“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国家政策,选择以2004年人口为基准进行分配。2004年,我家年初4口人,年底是5口人(我婆婆于2002年冬过世,我家从5口人变成了4口人,2004年冬我弟弟结婚,家庭人口从4人又变成了5人)。本应按流转地面积重新分配6.33亩,实际只有5.06亩(按照4口人计算的面积),少了1.27亩。相比之下,同村组陈某中人不在家10多年,女儿在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已经考学毕业包分配了,家庭两人属于五保户,在流转华丰时没有户头,人口更没有流转1分地,且两人于2013相继去世,而在2015年重新分配时他家分到了2.53亩。2016年的救灾米也分到2个人的。2015年重新分地时,组里还预留了10.16亩的机动地.时至今日,我家流转给华丰合作社的承包地,2015、2016两年的流转费用也没有支付给我家。我父亲曾多次向镇、村反映这一情况,要求合理解决。村组干部却公然威胁、殴打我父亲;镇政府既没有派人到村里去核实情况,也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在此请求:

1.派人公开调查姚岭村一组土地确权事宜,还民公道,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

2.华丰合作社按照我家实际流转土地面积支付各年度流转费用。

3.村组干部为公然威胁、殴打我父亲一事向我父亲当面道歉。

 



2017-12-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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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河镇信访办收到市委书记留言板转来“关于石家河镇姚岭村一组承包地分配不公的情况反映”后,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组成工作专班,对陈利华代表父亲陈三一反映本村承包地确权不公一事进行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陈利华的父亲被殴打的问题。调查组找陈三一和姚岭村干部当面核实,村干部中没有任何人打陈三一,此条意见反映失实。
  2.关于2015年、2016年两年的土地流转费没有支付问题。据调查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将每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已打入农户的卡上,是陈三一没有去领取,不存在不支付土地流转费的问题。
  3.关于土地确权不公的问题。在土地二轮延包期间,因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需要,征用了姚岭村一组部分土地后,一组群众要求将剩余土地面积进行调查,姚岭村委会根据大多数的群众意见,决定以2004年各户的人口数为依据,对农户承包面积进行调整。(因为以2004年人口数为依据,调整土地矛盾会最少)。当年陈三一户籍册上只有4人,村里要求其拿出5人的依据,陈三一拿不出来。最后仍然以4人的人口数,进行了土地确权。到2015年时,陈三一一家人口数增加为5人。陈三一认为把他家人口数计算少了,因此不服。  
  经过调查认为,农村土地调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应依据政策,做到大多数群众满意。村委会选择以2004年的人口数作为承包地调整依据,并无过错。但陈三一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调查专班将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
石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7-12-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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