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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政策下,大病患者有哪些保障?
幸运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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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现年56岁,于2008年12月起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后每年按期缴费。今年2月因病检查被确诊为尿毒症并在市一医住院治疗,出院后又每星期定期到市一医进行血液透析以维持生命,从2月底住院至10月底8个月时间,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外,住院治疗费和透析费自付部分达1.8万多元(不知道按什么比例报销的),这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实在难以为继。
    不知道新医保政策对尿毒症患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天门市委、市政府对这样的大病患者有什么救助政策?如何进行办理?
2010-12-16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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