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后面详情太多就不复制了!
一,一事一议07年开始实施!水兵履行村支书期间没有收取过,为什么去年换了书记 就开始摊派。
二,去年开始收取一事一议以后,听说村里很多人没有交,这样是不是对我们这些 已经交付的村民不公平。
三,没有收到关于一事一议的任何通知,且不知晓一事一议的专项资金用在什么地方,资金明 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