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文都在积极整顿临街面的乱象极力维护创文,但是高新园华侨城临接官路面有几家报刊亭非法占用盲人走道,也阻挡了来回行车的视线,《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但是接官路高新园华侨城那边的报刊亭完全违背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接官路也是连接天门岳口大镇与老城区主要干道,也一直是形象路,为了行车安全与城市形象难道就任由几个报刊亭摆放,让创文工作付之东流吗?完全与当下创文宣传工作完全不符,有点心口不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