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晚,友谊村陈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鄂R01968的桑塔纳(经查此车两年未年检,无保险),行至南环路转盘(夜市摊处)违章超车驶入对向车到,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帅某左腿开放性骨折(帅某自小小儿麻痹右腿残疾),经交警责任认定陈某负此事全部责任,帅某无任何责任。
& L8 j. G A‘ ]“ L 事故至今,陈某从未谋面,只委托他人交给帅某区区2000元钱,就无影无踪,了无音讯。帅某家境困难(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无任何固定收入来源,因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被迫出院,(根据伤势不能出院)帅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残疾人,又遭此横祸,苦卧病床,全家人更是苦不堪言,眼看岁末将至,更是不之所措,无奈之下也去找到相关部门,(交警支队,信访局,残联)希望给个说法,得到个妥善的处理方法。有关部门对此事相互推诿,相互敷衍,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注,也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能真的关心此事。我们一定会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