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区二排13号居民罗某平建房不按照规划公示要求施工,地基高出邻居许多,占了公共通道也不少,侨乡规划分局认为高出邻居,只要邻居不说可以做;占了公共通道只要不影响通行也可以做。邻居多次到侨乡居委会反映罗某平违规建房,居民也有许多人反映罗某平占了公共通道,没有一人答应这种“任性枉为”,但因侨乡规划分局不作为,造成社会矛盾越积越深。居民认为没有人反对罗某平建房,但他的行为不能侵害居民的利益,占了公家的地,严肃退还公家;违反了四邻协议,必须恢复协议约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