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蔡岭村7组人,祖祖辈辈生活和户口都在这里。2015年小组被征地20亩,村里按照每人2900元标准发放征地补偿款,分到我家却以我家前几年在外打工为由只发一半。我当时不同意,就没有领款。到现在,居然说一分钱都没有了。
第一,国家征地政策补偿都是以户口在不在村为原则,发或者不发,发一半的政策和道理在哪里?
第二,我家前些年虽然全家在外打工,但是每年的提留都是交了的,最多一年交了600多。现在我们年纪大不能打工,要在家带孙子,地被征了,补偿款还不能足额到位,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第三,现在村里说连一半的钱都没了,这钱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