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房奴”: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渠畔美居购房后未赔偿延期交房费用”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现场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渠畔美居二期于2010年3月28日交房,开发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业主,共两栋单元(四号楼和五号楼),现五号楼已全部入住,四号楼入住70%,个别业主因电话号码改变或长时间出门在外,致使交房时联系不上,故办理交房手续稍晚,目前为止,未入住的业主均办理了交房手续。
二、渠畔美居商品房,目前开发商已经开具了大部分业主的购房发票,还有部分业主的余款未缴清和手续未完成,未能出具正式发票,我局已责成开发商近期妥善解决问题。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