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老棉机锯片厂是1997年改革为职工股份制的试点单位。 我是一名74年进厂的老职工,当时以三千元购得三份股权(三股属于持股偏高者)2004年左右,工厂停工,人员解散,厂房出租给了外界。每年可收租金至少十几万。由于本人患有严重腰间盘突出症,一直卧床休息很少出门,更谈不上去了解厂里的一切内幕。 离厂这么多年来我自己交社保都花去了5万左右,可是厂房租金却与我无缘。只是2013年底我的家人从外面回来去厂里理论,才给过我860元把我打发了。到现在又没有了后文。我想知道,既然厂里还有收入,那么我持有的股份应该有分收的权益,厂房的租金究竟应该怎么分配,为什么我参股的三千元股金20年没有一分钱收益,本金也没有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