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jgf网友;
您好!
非常感谢您关心马湾的工作,并对马湾居委会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镇委非常重视,迅速责成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1、马湾环卫工作2001年就交由居委会负责,居委会作为政府主导下的一级组织,代政府行使相关权利,承担为居民服务的职能。2、防汛费是严格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向居民征收。标准为25元∕人,下岗职工及特困户也是按市文件精神免于征收,不存在凭关系,有的户收,有的户不收。3、马湾居委会大多是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的人数少。居委会工作人员少,负责的工作多。因此收取2010年环卫费时,顺便代收合作医疗费、防汛费。此两项费用收据由财管所提供,刚接手此项工作的人员图简单,只在收据上方写了“卫生”下面写了“防汛”,没有注名征收具体人数,合作医疗费是单独票据。对她这种工作方法简单的行为,镇委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居委会主任及当事人向涉及票据不明的5户居民上门道歉,更正发票。
欢迎您继续关注马湾的各项工作,并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马湾镇委员会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