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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收费
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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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天门公证处办理公证是行政收费还是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是什幺?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我听说随便一个公证都要几百元,而网上新版公正大多都不超过100元,不知天门是不是这样?谢谢!

2016-11-2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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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笑而过”您好:
    天门市公证处是服务性收费,是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的公证服务标准收费的,公证事项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收费标准如下: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5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75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1%收取;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7%收取;
  100万元至300万元(含)部分,按0.6%收取;
  3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5%收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3%收取;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抚养事实、监护权、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选票、指纹、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遗产方面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收费200元;
  3、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4、清点保管遗产,按第一条第三款收取。
  八、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
  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九、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每件收费400元。
  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每件收费80元。
  十一、提存、登记、保管文书每件100元。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80元。证明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每件200元。
  十二、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和代办服务,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说明:以上公证事项若需增加公证书份数的,涉外公证每本收费40元,国内公证每本收费20元。
    另外,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发出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废止公证等司法专业服务收费政策文件,决定在我省正式收费标准没有出台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暂按临时收费标准执行。
  公证等四个司法专业服务临时收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登录湖北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hbpic.gov.cn/)查询。
代元昌 2016-11-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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