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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交会政策问题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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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份的时候,市里举办了房交会,说是房交会期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享受优惠1个点的契税。当时我们是按照1.5的契税交的。请问优惠的1个点的契税什么时候可以返还?

2016-11-1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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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房交会政策问题的回复
哇哈哈网友: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财税〔2016〕23号文件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文件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您咨询关于个人购买的房子,房交会上契税优惠的1%返还问题,市地税局只负责足额征收税款,具体返还政策请与所购房的房地产公司联系,共同咨询市财政局。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6日
叶少华 2016-1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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