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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提前收来年学费
林中一叶
林中一叶

皂市镇李场大风车幼儿园提前收取来年书本费300远是否合理?还将入学费从每人每学期1200元涨至1600元是否合理?有无主管部门批准?据悉天门市有多所幼儿园都有提前收取来年学费,请教育主管部门解释一下。谢谢!

2015-12-2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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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林中一叶:
  你好!
    2015年12月31日,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会同皂市中心学校,对皂市镇李场大风车幼儿园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皂市镇李场大风车幼儿园属于民办性质幼儿园。2015年12月29日,皂市镇李场大风车幼儿园召开了该园幼儿家长会,告知家长:下学期将教育费、保育费、生活费等收费标准由现在的1200元/每生每学期提高到1600元/每生每学期;并将按惯例预收下学期幼儿活动用书等费用每生300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文件规定:“民办教育的学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包括住宿费标准,下同),由原来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收费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为由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继续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不再办理收费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幼儿园属当地镇政府管理。我们已责成大风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及时与家长的沟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协同皂市镇委、镇政府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力度。
  天门市教育局
  2016年1月4日
朱国璋 2016-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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