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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问题
何为
何为
感谢您上次的回复!同时感谢张书记的留言板!
假如已怀孕再去领取生育证会怎样处理?及再办理生育证的程序?谢谢!
2010-12-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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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1、夫妻双方到男方户籍所在村申请。找妇女主任填写申请表,上交夫妻、小孩2寸合影照片二张及户口簿;
2、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交村妇女主任;
3、村级审核后,上报镇计生办;
4、镇计生办审查后,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批;
5、镇计生办到市人口计生委办理证件,然后下发村级至申请对象。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一月内办结,不收费。
二、已怀孕再去办理《生育证》的处理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由于村(居)民委员会没有执法资料,《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通过适合村(居)民自治的形式,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所谓村(居)民自治,就是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让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其表现形式就是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签订自治管理合同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也依照此方式进行。
如果您之前与村委会签订过计划生育自治管理合同书,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该及时上报孕情的及时上报孕情,该采取节育措施的主动落实节育措施等。如果没有严格执行,就要上交违约金。如果您没有签订过类似合同书,就不受合同的约束,也不必上交违约金。当然,我们希望您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积极履行公民的义务,配合各级政府和村委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其它各项工作。
您的监督和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坚强后盾,谢谢您!
市人口计生委
2010年12月7日
2010-12-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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