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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医药费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

 我儿子肖佳齐2011227日晚,当时在渔薪高中111)班就读晚上不慎从高低床上铺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于2011228日经学校领导安排到天门第一人民医院就医。住院期间共产生治疗及手续费:16787.58元及其他换药、检查费用325元;一年后取钢板的费用:4565.80元。共计:21678.38元。其中城镇医疗保险报销:7987.58元,人寿保险报销:2000元。余下11690.8元医药费,多次找学校领导,学校一直不给解决。无奈之下,投诉到信访局,天门教育局回复回复信访局说是调查了,可他们根本没有调查,也没有人找我调查。只听学校一面之词。我儿子摔伤以后学校没有任何人过问此事,连个电话都没有打,我多次到学校讨要医药费,学校没有理睬。直到现在说是让我走司法程序。我就不明白了,我儿子在你学校出的事情(有当时班主任的证明),他们为什么就不负责任呢?再说,我要的仅只是医药费,并没有谈半点的赔偿或补偿,他们怎么能这样呢?


2015-10-27 11:17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我就是我”:
     你好!
    2011年,肖佳齐在学校摔伤后,渔薪高中立即按照有关政策和家长协商解决了相关费用。一年后,肖佳齐取下钢板,家长再次要求报销余下的医药费。学校多次主动与肖佳齐家长联系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处理程序、赔偿等都有明确规定。如有异议请咨询律师,或请走司法程序。
     
                        天门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日
朱国璋 2015-1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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