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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摊测算方式怎样才合理
迷茫的业主
迷茫的业主

天门东林芳苑小区住宅楼分为AB两栋(开发商一直这么区分的,两栋连在一起但彼此独立,A户型两梯四户,B户型两梯两户),在业主选房时,AB两栋是分别有不同的公摊系数的(据规划部门批准的最终图纸,A户型得房率81.34%,B户型得房率80.8%),而且数次更改图纸期间两栋楼型公摊系数一直是区分标明的。但是业主签购房合同时,预测面积却是两栋楼整体均摊公摊面积的,导致B户型部分公摊面积转移到A户型上。请问:1、相互独立的两栋楼公摊面积整体均摊的方式合理吗?2、如果整体均摊的方式合理,那么之前批准的图纸上分别计算公摊系数是否违规?为何等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才明确整体均摊,是否侵犯业主知情权?

2015-9-1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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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迷茫的业主”:
     您好!关于您发贴“房屋公摊测算方式怎样才合理”的回复如下: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第5.4.2“幢的定义:幢是指一座独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东林芳苑小区的住宅楼,不论是从结构、设计和规划要求上都为独立一幢房屋。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录B第B3.3 a条“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B2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所以东林芳苑小区的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式采取整体分摊的方法。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曹林 2015-9-2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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